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射阳文旅产业集团发展有限公司关于清退保证金 同期存款利息的公告

作者: 点击:  发布日期:2023年06月15日

各有关投标单位:

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,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,加强投标保证金收退监管要求,对符合退款条件的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,确保“应退尽退”,切实减轻市场主体负担。现通知所有投标单位,2020年参与我集团沿海景观廊道招标项目(盐城市S232射阳段养护大中修工程(旅游公路7号线兴桥至上冈)项目、旅游公路7号线(黄沙港至兴桥)道路改造提升工程、旅游公路1号线(双洋港至射阳港及黄沙港至新洋港)道路改造提升工程、旅游公路1号线(海堤线黄沙港北至金海岛大桥)道路改造提升工程、沿海景观廊道勘察、设计项目),且投标保证金以转账、电汇等现金形式缴纳至集团账户的投标单位,请尽快前往我单位办理投标保证金同期存款利息的退还事宜,投标单位须携带授权委托书、明确显示缴纳时间的投标保证金汇款单据、申请退还保证金同期存款利息的申请函(按照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出具体的投标保证金利息金额)。

截止2023630日,如投标单位未前往我单位办理保证金同期存款利息退还事宜,视同贵单位放弃保证金利息相关权益,贵单位保证金利息存在被上缴国库的可能,由此给投标单位造成的损失,由投标单位自行承担。

退款事宜联系方式

地址:射阳县幸福大道26号联创中心A1321办公室

联系人:王薪为

联系电话:18036301878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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