5.党员领导干部在得知被单位干部实名举报后,召开班子会议,无理由决定对举报人进行批评、压制,造成不良影响。该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属于( )。
A.对检举人打击报复,违反组织纪律
B.压制党员申诉,违反工作纪律
C.对抗组织审查,违反政治纪律
D.违反民主集中制,违反组织纪律
答案:A
对应条款:第八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,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,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;情节较重的,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;情节严重的,给予开除党籍处分:
(一)对批评、检举、控告进行阻挠、压制,或者将批评、检举、控告材料私自扣压、销毁,或者故意将其泄露给他人;
(二)对党员的申辩、辩护、作证等进行压制,造成不良后果;
(三)压制党员申诉,造成不良后果,或者不按照有关规定处理党员申诉;
(四)其他侵犯党员权利行为,造成不良后果。
对批评人、检举人、控告人、证人及其他人员打击报复的,从重或者加重处分。